第四节 逆 流 水 槽
第8.4.1 条 游泳池宜采用池岸式溢流水槽。
第8.4.2 条 溢流水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一节 浸脚消毒池
第9.1.1 条 浸脚消毒池应设在游泳者进入游泳池的通道内,长度不小于2m,宽度与通道宽度相同,消毒液深度不得小于0.15m。
第9.1.2 条 浸脚消毒池内消毒液的余氯量应为5~10mg/L。
第9.1.3 条 消毒液宜为连续供给和排放。如有困难时,可采用定期更换方式,但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h。
第9.1.4 条 如设有强制淋浴,浸脚消毒池应设在强制淋浴之后。
第9.1.5 条 浸脚消毒池及其配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第二节 强制淋浴和浸腰消毒池
第9.2.1 条 公共游泳池,宜尽量在游泳者的入口通道设置强制淋浴和浸腰消毒池。
第9.2.2 条 强制淋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温宜采用35~38 ℃,但夏季可用常温水,水量可按喷头数量计算。
第9.2.3 条 浸腰消毒池余氯量,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10.1.1 条 跳水游泳池设备必须设置水面起波装置。
第10.1.2 条 跳水游泳池的水面波浪,应符合下列要求;
第二节 制 波 方 法
第10.2.1 条 跳水游泳池宜采用压缩空气起泡法制波。
第10.2.2 条 起泡压缩空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话:13801234773
联系人:李先生
邮箱:ruitongjiy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