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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更新时间:2013-03-27 23:48:51点击次数:12125次字号:T|T
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前 言 从50年代开始,游泳池在我国已有建设游泳池设备,近年来迅速发展,从工程设计、运行管理、科学研究和设备制造等各方面均已积累和取得了丰富的成功经验和成果。为满足设计需要,本规范在调查研究和总结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反复征求有关专家和单位意见,经过全国建筑给排水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定稿。现批准《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CECS 14:89, 并推荐给有关工程建设设计单位使用。在使用过...

三、靠近室外排水干管一侧;
四、方便消毒剂、药剂和设备运输的一侧。

第12.1.2 条 净化设备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有设备安装运输出入口,房间位于室外地面以下时,应留有吊装孔;
二、应有通向游泳池管廊的通道和管沟的出入口;
三、房间高度应满足设备操作和安装的要求;
四、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五、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六、根据环境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七、符合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二节 过 滤 器 间

第12.2.1 条 过滤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过滤器距墙面不小于1.0m;
二、过滤器之间的操作通道不小于1.0m;
二、过滤器之间的操作通道不小于1.0m;
三、游泳池设备过滤器距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应满足安装检修的要求,但不得小于0.8m;
四、运输、检修和操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最大设备的直径。

第12.2.2 条 循环水泵组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2.2.3 条 水泵装置宜设计成自灌式。

第三节 加 药 间

第12.3.1 条 加药间宜为单独的房间,应与药剂库毗连,并尽量靠近循环水泵。

第12.3.2 条 药剂库的面积,应根据当地药剂供应情况和运输条件确定,但不得小于15d 储备量和周围量所需面积。

第12.3.3 条 房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面、墙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第四节 加 氧 间

第12.4.1 条 加氯间和氯瓶间应为单独的房间,并互相分隔开和设通向室外的外开门。加氯间还应设观察窗。

第12.4.2 条 加氯间和氯瓶间应有专用的排气、安全、防爆和防火装置,以及冲洗地面用的给水排水措施。

第12.4.3 条 加氯间的换气次数,应采用8~12 次/h。排气孔口应该设置在墙壁的下部。 通风和照明设备应将开关设置在室外。

第12.4.4 条 地面、墙面和门窗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第五节 加 热 器 间

第12.5.1 条 加热器应远离氯瓶间。

第12.5.2 条 加热器的布置,应符合现行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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